庆阳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
2021年至2025年4月份,我市规划的火葬区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1052具,遗体火化及遗物祭品焚烧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殡仪馆覆盖率75%,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62.5%。
二、主要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统筹推进火葬土葬改革
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优化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1〕99号)要求,我市在2021年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区)政府重新对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进行了调整优化。经过此次调整优化,全市火葬区共涉及8个县(区)的3个街道、79个乡镇、385个村、65个社区,覆盖国土面积6829.24平方公里,县(区)覆盖面积平均占比24.44%;覆盖人口111.95万人,县(区)覆盖人口平均占比46.84%。土葬改革区共涉及8个县(区)的98个乡镇、876个村、8个社区,覆盖国土面积20285.13平方公里,县(区)覆盖面积平均占比75.56%,覆盖人口134.57万人,县(区)覆盖人口平均占比53.16%。
2.已划定为火葬区的,坚持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理并重,巩固和提升火化率,大力推进骨灰集中节地生态安葬。在土葬改革区,按照规划引导群众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2022年8月份,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庆阳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行动方案的通知》(庆市民〔2022〕113号),对全市各县(区)城市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农村集中安葬区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违规修建“活人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等问题。经查,我市没有“住宅式”墓地,“豪华墓”情况,查出西峰区违规向健康人群出售墓位4穴,已责令墓地管理人员及时将违规出售的墓穴墓位收回,退还墓地款,整改工作已完成。2024年5月份,先后制定出台了《庆阳市关于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庆阳市加快推进殡葬设施补短板持续整治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3类23项重点整治内容。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市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不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机构无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做法规制度的遵守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习。2025年1月,庆阳民政公众号开设专栏宣传殡葬政策。2025年3月,利用“3.5”学雷锋纪念日向群众发放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彩页500份。印发《殡葬政策50问》《工作指引》政策宣传册下发县(区)民政局,以便部门和基层熟练掌握殡葬法规政策。
(二)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
1.我市目前建成已运营殡仪服务单位4个:西峰区殡葬管理所、环县殡仪馆、镇原县殡仪馆、合水县殡仪馆;在建4个:华池县殡仪馆正在办理运营手续,正宁县殡仪馆宴会厅和吊唁厅内部刷白、门窗安装已完成,正在办理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手续;庆城县殡仪馆已完成基坑基槽验收,正在实施建筑物基础混凝土浇筑作业工程;宁县殡仪馆已完成“三通一平”、基础放线,正在进行基础开挖。公益性骨灰堂建成2处:环县公益性骨灰堂、华池县公益性骨灰堂。
2.城乡公益性公墓现有4处(西峰区钟山陵园、环县凤凰台公墓、宁县九龙公墓、镇原县上刘南山公墓),已完成农村集中安葬区审批手续115处(西峰区49处,宁县57处、环县7处、庆城2处)。
3.按照“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原则,稳妥审慎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我市现有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经营性公墓1处(庆阳憩福园陵园)。
(三)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1.在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遗体火化手续及火化证签发流程,创新服务方法,规范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治丧。定期对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重大事故患者遗体处置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聚集性传染和负面舆情。
2.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履行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兜底保障职责,为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遗体捐献者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殡仪馆“一站式”结算。惠民殡葬资金落实情况到位,2021年共为12名特殊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1.85万元;2022年共计为28名特殊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3.05万元;2023年共计为26名特殊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3.05万元;2024年共计为35名特殊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3.72万元;今年截至4月份,共为12名特殊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1.2万元。
(四)全面加强殡葬规范管理
1.持续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西峰区殡联办牵头,结合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未批先建、非法运营的墓区进行集中整治。关停了未经批准擅自在水源保护地建设的卧龙山公墓,责令对毁坏的林地、侵占的耕地进行恢复,已恢复耕地24.3亩、异地造林12.3亩,相关责任人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宁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集中整治乱埋乱葬突出问题的通知》,压实乡村责任,引导群众自觉进入公墓和集中安葬区安葬。积极开展粮食主产区平坟迁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开展了平坟迁坟行动,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平迁的坟墓进行坐标定位,累计平迁坟574座,有效整治了占用承包地、耕地选址建坟、散埋乱葬等问题;2021年9月,制定了《全市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2023年4月,为切实保障殡葬设施用地合理需求,就殡葬用地规划、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对接。2024年10月,为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安排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殡葬领域专项行动。
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工作提示函16份,指导全市殡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六公开制度”,线上线下公布殡葬服务收费价目表,严禁乱收费、搭便车收费。扎实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殡葬服务机构降低收费项目34个,项目单价降费总额4.17145万元。
3.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殡葬行政管理职能与生产经营分开、监管执法与经营举办分离。目前西峰区殡葬管理所正在考察了解周边地市殡仪馆、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设置情况,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设方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
(五)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1.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甘肃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采用树葬、壁葬、骨灰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方式进行安葬,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24年为91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9.02万元;2025年为26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2.6万元。
2.在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点,各县(区)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倡导文明祭扫,积极拓宽服务渠道,开发推广代客祭扫等服务项目。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县(区)和机构,大力推行绿色低碳文明祭扫,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等文明祭扫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将文明节俭治丧规范纳入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
(六)大力加强殡葬能力建设
2021年4月,调整了庆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2022年5月,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庆阳市全面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庆政办发〔2022〕79号),提出了4类18项目标任务,全面推动殡葬制度改革。配合省厅做好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运用,完善基本殡葬信息数据库,有效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三、存在问题
一是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群众丧葬观念转变缓慢,集中安葬率和火化率较低。
二是土地性质调规难,适合殡葬用地的土地少。例如县(区)新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区建设存在土地性质调规难,制约了殡葬设施建设进度。
四、“十五五”时期着力重点
一是加大文明殡葬宣传力度,通过信息、电视等媒体宣传文明殡葬相关政策,倡导移风易俗、保护耕地、文明殡葬、树立新时代文明殡葬新风尚。
二是持续推进火葬制度改革,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及政府政策支持,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逐步提高火化率。
三是衔接自然资源局,尽快将殡葬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殡仪馆、骨灰堂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区建设,尽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
四是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公墓建设运营与监管,加大殡葬用品市场监督力度,整治规范殡仪服务行为,有序解决散埋乱葬问题。
五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在殡葬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把全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做实做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附件:庆阳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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